【第十二章】
君子之道費而隱。
按:‘費而隱’者,猶言乘氣而本然也。蓋‘用之廣者’,乘氣之理也;‘體之微’者,乘氣底即本然之謂也。此即所謂萬殊一本,而亦以見夫天人一致之妙矣。‘天下莫能載焉’,理非大也,以其事大也;‘天下莫能破焉’,理非小也,以其事小也。因事小大,理隨小大。而乃其全體之在小在大底,又未嘗局於小大者,則固自如。而此非有聲臭之可聞,則謂之隱也,不亦可乎?‘夫婦、聖人’之下,特下‘天地之大’云云者,即所以示天地之為道中之物,蓋懼人之拘於天地之以後,而不復開眼於所以一天一地耳。鳶魚之飛躍,理也,以其本陽本陰。而其所〔以〕然者,則即此一天一地之道耳,引此而明夫上文者固較然。而不有‘夫婦造端’一節之切己為工,則又無以見是道之不可離,而不足以起下章之‘好合’、‘琴瑟’。此實義理之置水不漏,此實文章之鉤連縈回,此實意匠之整齊嚴密者,然則其可不極意研究乎?○又按:南塘之論此章者,其總論者八,其論小注者七。蓋其總論第一節及四節者極是,第二節及三節、六節、八節者無病,獨其所謂第五節及七節者,大段醜差,故兹辨之。其論小注之説,亦復逐條論辨,以附之其下。‘本乎陽者親上,本乎陰者親下’,此不易之理也。陰陽者即道中以一陰一陽之道説。之所具,而所以親上而親下者,亦道之所以然者。自其只飛只躍處論之,則其飛其躍者固是氣,而其所以飛躍者,元是道之為也。自一陰一陽之道説來,已有此飛躍之性,不然子思何以於此證了費隱?若如南塘之説,則此理之體隱也。非一也,其可乎?餘見上,此不復言。○中庸者,以此道之體段而言也;費隱者,以此道之體用而言也。南塘説太冗長,而不免於離之,可嘆。
章句‘體之微也’,小注朱子説第二段。〇尤庵曰:‘鳶飛’、‘魚躍’小注,先生曰‘鳶飛魚躍,費也’,此即‘或説’所謂‘形而下者(謂)〔為〕費’之意也,然則先生以‘或説’為是也。然愚尋常為疑焉。蓋經文既曰‘君子之道費而隱’,所謂費者,亦道也。謂道之用見乎形而下則可也,直以形而下者謂道之用則恐未安。蓋形而上者道也,形而下者器也,道器二者自有分别,於此恐當有細分别,不可混圇説也。經義問答。
按:朱子此段説恐不可疑,蓋從隱而言之,有是隱而後有是費;有體然後有用。從費而言之,用是氣而後為是費。則朱子所謂‘形而下者甚廣’者,非直以氣為用之廣,乃以費之所乘底為説,以示費之在氣也。父慈子孝是費,而父與子即氣也。朱子於此先説父子。及到‘形而上者實行于其間’云云,始説出費之真面,則朱子之意固未嘗以氣為費。而至於‘鳶飛魚躍,費也’者,又恐直承子思所引之意而為言,觀下文‘動静語默’云云之意,蓋可見其以飛躍之理為費也。語類‘此便是隱’下有‘在人則動静語默無非此理’之語。尤庵此説恐當更詳。
小注雙峯饒氏説。
按:性與情則固可以由推説,費與隱則不可以由推言。蓋情出於性而為二地頭矣,隱在於費而非異物事矣。饒説甚可疑。
夫婦之愚、夫婦之不肖。
按:愚不肖之吐,恐當皆以伊,蓋又刀則辭澀,伊則意順也。○又按:‘可知可能’,明儒有以交感為説者,甚可駭也。然亦不足辨。
天下莫能載焉止破焉。○退溪曰:‘其大無外,極天下之力莫能載焉;其小無内,極天下之智莫能破焉。’又謂‘道無限量,道無形樣’,並録之以參考。經書辨疑。
按:‘無形樣’三字,恐當活看。退溪之意,既以大而無限量者對言,則可知其所小而無形樣者為言猶言極小,不可見其形樣。者也。然則南塘‘為隱’之評,恐失退溪之意。
章句‘災祥之不得其正者’,小注雙峯饒氏説。○此説可疑。經書辨疑。
按:此章以‘造端〔乎〕夫婦’承結者,猶‘大哉’之以‘三百、三千’而收之,初非如饒説之意。饒説甚鑿,此吾先子之所以疑之也歟?
‘鳶魚’章小注:程子云‘若説鳶止竦[1]動人處’。○尤庵曰:程子云云,鄭轂云‘嘗問此二句,顯道云“非是極其上下而言”’。程子又云‘此兩句去作人才上説更好’,其意蓋謂賢人上有聖人也,然則程子之意可知也。朱子‘微誦’之意,則以為‘天有四時止無非教’,則是鳶上更有造化;‘地載神氣止無非教’,則是魚下更有造化,正所以釋程子之意也。經義問答。
按:‘非是極其上下’云者,猶言以鳶魚為極上極下,而鳶魚上下,更無上下之謂也。若以程子之意推之,鳶之上面固是天也,天之上面更有道在;魚之下面固是地也,地之下面亦有道在。蓋道為天地之本,而上下而無不在故也。‘竦動人’云云,即問者記之之辭。
小注雲峯胡氏説。
按:以性為隱,以道為費,似矣。然性以在心底言,道以在物底言,而道自是兼費隱。則胡説終不免破碎穿鑿,此栗谷所以非之者歟。見辨疑,而但無其辭。南塘所謂‘道字本自兼費隱,不必拖帶性説,然後可言隱也’者,真是明確之論也。然其所謂‘通萬物以下’,恐不成理致。若以此而論之,則恐反不如胡説之有據矣。
章句‘活潑潑’,小注雲峯胡氏説。
按:所謂‘勿忘勿助,學者體道之自然’云者,與程子本意恐不同。
章下小注雙峯饒氏説。○退溪答栗谷曰:來喻謂饒氏以‘道不可離’為‘無時不然’,費隱為‘無物不有’云云。朱子於‘道不可離’處已兼説‘無物不有’。饒氏乃如此分配,大涉破碎。其‘直内’、‘方外’之分,非不可如此説,但子思本意未必有此意。皆是剩説,而來説説得簡當。經書辨疑。
按:饒氏上段之説,又恐未安。蓋以性情而謂之中和,以體段而謂之中庸,以體用而謂之費隱,其實則‘道一而已’。以此各為分配,亦涉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