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杞柳’節
李都梁曰:‘告子為仁義都在性外,而其所尤以為在外而無疑者,義也。故上句只説“義猶桮棬”。’竊意:凡仁之所以裁度量宜者,義也,故告子所以本以為義外者此也。而其所謂仁内者,只是據愛麤論耳。若説到推擴精界,仁即是義耳,不謂之内矣,故始單説義而下並言仁。
‘戕賊人’節
不曰‘戕賊性’而曰‘戕賊人’者,竊意:性不過指人所以為人底,是則戕賊人便是戕賊性,固可通用。然退録曰:‘着人字,然後語意更分明。以為戕賊性,則所戕賊者無形,而所謂禍仁義者難見;以為戕賊人,則所戕賊者有形,而所謂禍仁義者易見。’○謂之率者,為為此言者已自禍仁義而不由矣,從為之辭,使人信之,則必將流萬世毒矣,故曰率也。所以孟子必辨明之。‘必子之言夫’,一夫字上見原告子之失,救千古之弊,憂深慮遠之意無限言外。
告子原來只認人有生蠢動底為性,則蓋以為性本無仁義,故謂之‘以性為仁義’。為之一字,已是病根,況比之杞柳之為桮棬,則必不經割削屈折之功,無以成器。若是,則人亦當耳目口鼻則必剪絶而更革之,心意思慮則必刊削而桎梏之,然後可以為善矣,將奚論耳目口鼻及心意思慮底性情?而人之所以為人者,無一處順完了方得。夫使人本所無有而强增加之,已憚甚難為,況今以為必待戕賊而得,則其孰不以仁義為禍而遠避焉哉?於是以良心之發,未必不以為妄念者矣;以四端之發,未必不以為外馳者矣。如佛之空有,仙之滌慮,皆同此見而弊分各户者也,實由告子輩見解有以啓之,所以謂之率天下而闢之深也。以吾見之,人於仁義必孩提皆有,不學亦能。以之擴充,則順而有功;以之激拂,則逆而必凶。其與杞柳之為桮棬同乎?不同也。以不同為同而人輒信之者,緣不知性之為性也,故下章以水之就下喻之。退録曰:‘説者皆以為告子認氣為性,愚以為論性者本不可以捨氣論理,則告子不失在以氣論性,但不知氣之為氣耳。氣果如告子所認為性者,則抑將謂戕賊氣為仁義,豈其可乎?故告子所以不知性之為性者,只坐不知氣之為氣故也。’竊意:其病互見公孫丑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