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机器人能否创造价值
11. 机器人能否创造价值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在生产中的运用,机器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机器人以及所谓的“无人车间”、“无人工厂”大量出现在现代生产领域中。那么,机器人是否可以创造商品的价值呢? 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有如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机器人创造价值。理由是: (1)机器人在现代生产过程中以劳动者的身分出现在生产领域,它本身具有的价值就如同劳动力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价格一样; (2) 机器人代表着更高的生产力,会起着“自乘的劳动的作用”,它在生产过程中创造了比一般人类直接劳动要多得多的价值,这部分多出来的价值就是由机器人创造出来的; (3) 机器人的使用虽然没有全部代替工人的劳动,但使劳动者人数显著减少,而创造的价值却越来越多,这正好说明机器人的劳动比人类劳动要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4) 一般生产过程都有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两个部分,机器人在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的投入是采取贮存、释放人的活劳动的方式来进行的: (5)机器人创造价值在理论上可用利润平均化来解释,即有机构成高的部门会因为利润平均化而使所得的利润更多。
另一种观点认为,机器人不能创造价值。理由是:(1)机器人是机器而不是人,是一种由自动控制系统 (反馈控制)支配的一种拟人的机器装置,它对人的行为和智能的模拟,不会超出人们给它输入的范围。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器人再先进、再灵敏,也毕竟只是生产过程中物的因素,属于生产资料范围,它必须有人对它进行操作,给它输入信息、调节信号,它才能进行生产活动; 离开了人的活劳动,任何机器人都只是一堆废铁,不能使价值有任何增殖。因此,机器人自己不可能成为不依赖于人的活劳动而独立存在的价值源泉; (2)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原理告诉我们,价值是人类一般劳动的凝结,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机器人作为生产资料,它不具有人类活劳动的特性,所以,不存在机器人的抽象劳动问题,因而,机器人不能创造出商品价值; (3)用于购买机器人的资本,同购买其他机器设备的资本一样,都是不变资本,机器人在生产过程中只能比例于它使用上的磨损状况,把自身的价值逐渐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转移的价值只限于它原有的价值,它决不能在转移的价值之外还创造新价值; (4)机器人是人制造出来的,要研究制造机器人本身,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类劳动。没有人的劳动,就没有机器人和机器人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活动; (5)机器人的“劳动”是“拟人劳动”,与人的劳动有本质的区别,它是作为一种生产工具(高度自动化控制的工具)使作为生产活动的主体的人的体力与智力借以充分发挥从而达到人的目的的生产手段; (6)机器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没有超出机器的界限,它没有创造任何一个价值原子。持此观点者认为,那种“机器人创造价值”的论点是反科学的,其反科学性就在于混淆了机器和人、机器人的“拟人劳动”与人的劳动、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与创造价值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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