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子 上】
【首章、二章】
形而上下,理氣有别,以物喻性,終有不甚肖似處。孟子喻性,未嘗及形而下者。告子以杞柳、湍水比性,而孟子則輒曰‘杞柳之性’、‘水之性’,是則卻以杞柳與水之性比人之性,而杞柳與水乃帖在人字上也。有此形質,莫不有此性,以形喻形,以性喻性,顛撲不破矣。告子合下遺上面一段事,只單舉杞柳與水,故孟子便又因其語而答之,以‘戕賊人’比‘戕賊杞柳’,以‘人無有不善’比‘水無有不下’,善亦和性説了。
決諸東方則東〔下〕[1]西上,故水便東流;決諸西方則西下東上,故水便西流,莫非就下也。過顙、在山,勢雖如此,而其就下之意無一刻忘,故‘搏、激’之勢少歇,水便注下。人若無物欲以拘牽之,則何自而有不善?
【三 章】
性字,生之从心者也,性之為言生也。程子曰:‘生之謂性,性即氣,氣即性,生之謂也。’程子之意,則蓋謂告子説得本是,只下面接得不是,故後來舉此句為論性之訣。朱子曰:‘且從程先生〔之〕説,亦好。’又曰:‘生之謂性,如碗盛水,後人便以碗為水。’據此,則程子説固當,然非專指理而言。朱子又曰:‘伊川説得〔亦〕未甚盡。〔生之謂性〕,〔是〕生下來唤做性底,便有氣稟夾雜,便不是理底性。[2]’據此則程子説若有未者。然朱子編近思録已采而著之,雖非理底性,而其言之自是可知。程子又曰‘“〔人〕生而静”以上,即〔是〕人物未生(之)時,只可唤理,不可(唤)〔謂〕性’,‘纔説性〔時〕’,此性字即和氣質言,‘便已不是性’,此性字乃理底性。此就‘生而静’以後分開兩説。而既生以後,性便搭於氣質也。然則夫子所謂相近之性,即性之本義。而後來‘不囿於氣’一段説話,即窮源發微之論也。朱子曰,生之謂性,‘他合下便錯了’。又曰程先生‘認告子語脈不(著)〔差〕[3]’,‘若’者,謂其一句語善觀則固如程子之意,而程子猶未的知告子所指也。‘何必排之’云者,謂‘若果如程’意,則其言固是,孟子不必排之也。‘發端固非’云者,謂其所指既别,則所以發語之端便已不是也。假使告子之意合於程子,則在朱子采而著之,在孟子何獨排之?今以語勢看之,‘生之謂性’疑若不異於‘白之(為)〔謂〕白’。然字既从心,已與生字差别;比之則志字從从之从心,心之所之謂之志也。如曰‘之’之謂‘志’則可,如曰‘之’與‘志’無差别則不可。告子之論性,專在知覺運動,故意謂性與生無别,如‘白之謂白’。孟子乃知言而善辯者,已知其蔽陷之所在,而詰發其病敗。及再詰,而再以為然,則其病十分見矣。至犬性、牛性之難,彼無所遯其辭矣。孟子之辯如檢死人相似,必得個致命痕。告子之答乃‘詅痴符’歟!
【四 章】
‘食色,性也’,非獨告子言之,恐不可一切擯他也。孟子曰‘動心忍性’,謂忍其聲色臭味之性;又曰,聲色臭味,‘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一則曰‘忍’也,二則曰‘不謂性’也,所謂戒其不放則至矣,而未嘗指以為非性也。但告子因此轉為仁義之論,則未妥。將論仁義,必須如孟子四端之説可也。蓋惻隱羞惡,甘食悦色,莫非性之用。然仁義者,性之大體,必於氣不用事、顯然公共處識取。惻隱羞惡乃其符也,如甘食悦色,不過身己上私心易流於惡者。於此推尋仁義,全没緊要。孟子方以性善之談主張仁義之教,已十字破開,乃反苟就人心嗜欲之私、委曲争詰者,豈其心哉?誠以喻人之方在乎因其智而導之,故姑為此話,要發其機栝。彼言下或省作一番大斡旋,求聞全體之所在,則孟子必有法語之言,奚屑屑於以‘耆炙’論仁乎?彼且綢繆錯見,侮笑正論,而孟子惟津津於託性善而已。彼之迷昧斷非一朝而折服者也,是以此章問答比他日盛辯大論頗類不快,非深於孟子者,未足以與此。
悦,如‘而子悦之’之悦,猶決也。
【五 章】
或疑季子之難,孟子之辯,語意一套,無甚‘敬’發。敬叔父、敬弟,與‘伯兄、鄉人’之説一般;弟為尸則敬弟,與酌先鄉人之説一般。彼方自設此話以詰人,其能聞人此話反解悟乎?殆類以彈喻彈,何哉?竊意敬則吾敬也,長則彼長也,故季子分敬與長之,欲詰其非有長於我也;孟子合謂之敬,而分‘庸’與‘斯須’言之,欲明其行吾敬也。今必舉‘弟為尸’一段者,將推言其‘在位’與‘敬’也。鄉人之長,無所在而不為長,未若尸在位之切也;先酌鄉人,猶疑夫未必至敬,未若敬尸之明也。朱子曰:‘“生之謂性”與孟季子“〔敬叔父乎〕”、“〔敬弟乎〕”兩段語,終覺得未盡,卻是少些子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底語〕,空如許撈攘〔重復〕,不足以折之也。[4]’此説更須商量。
孟仲子即孟子之從昆弟,學於孟子者也。季子若仲子之弟,則亦孟子之從昆弟也。然觀其問答,辭氣似是告子之徒而疏遠於孟子者,可疑。又按魯頌閟宫毛傳云:‘孟仲子曰:是禖宫也。’毛詩正義云:‘孔子以詩授卜商卜商授魯人曾申曾申授魏人李克李克授魯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牟子授趙人荀卿荀卿授毛亨毛亨授毛萇。’格致叢書云:‘孟仲子,名睪孟子之子也。’此皆異聞,故録之。
【六 章】
此章以前章考之,恐錯换也。公都子既聞孟子之訓,乃以‘飲湯、飲水’折季子,則所謂‘亦足以發’者也,豈合復以告子之説遽問其是否乎?或者門人雜記而在此乎?
按:‘可以為善不善’,集注云‘此即湍水之説’,‘湍水’章集注云‘近於〔揚子〕善惡混之説’。小注朱子曰,‘告子以善惡皆性之所無’,‘揚子以善惡皆性之所有’,‘亦〔有〕小異’,故曰‘近’。然則湍水説即無善惡之意,而屬之於‘可以為善為不善’之下。然則‘可以為善不善’者,即亦無善惡之説也。若果如是,則與上文‘無善不善’者奚别?‘可以為善不善’者,若與‘湍水’一套,則是乃告子之言。告子之言即公都子之素諳,今與告子之言對舉,而謂是或説,何哉?以愚見之,告子曰‘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猶水之無分於東西’,與此章‘無善不善’者同符也。上既言‘無善不善’,下不應復言此意,則所謂‘可以為善不善’者,必是善惡混之説。故上謂之告子説,而下謂之或説也。然朱子豈看未到此,必有所指而不可喻矣。又按‘生之謂性’章集注云‘與〔近世〕佛氏作用是性者略相似’,此章‘性無善不善’集注云‘此亦“生之謂性”、“〔食色性也〕”之意,近世蘇氏、胡氏之説〔蓋〕如此’。蘇胡固嘗曰‘性不可以善惡言’,亦不肯道‘運水搬柴是性’,特失之過高而有此云爾。若與專靠著氣質者教作一集,疑若非其實也。然或問於朱子曰,佛‘以知覺運動為形而下〔者〕,〔以〕空寂為形而上〔者〕,〔如何〕’?曰:‘只是形而下者,他只是將知覺運動做玄妙説。’或曰:‘如此則安能動人,必更有玄妙處。’曰:‘〔便只是這個〕,他〔那〕妙處離這知覺運動不得,無這個便説不行。[5]’推此論之一實一虚外,此更無説話。蘇胡之説畢竟非實伊虚矣,又安得‘離這知覺運動’耶?故曰‘“生之謂性”之意’也,‘蘇氏、胡氏之説’也。意、説二字亦煞稱停。
雲峯胡氏曰:‘前篇以辭讓為禮之端,以發乎外者言。此曰恭敬,則兼外與内而言,故不必言端。’愚按:此説未必然。朱子曰:‘赤子入井之事感,則仁之理便應,而惻隱之心於是乎形;〔如〕[6]過廟過朝之事感,則禮之理便應,而恭敬之心於是乎形。’敬雖主於内,而如‘敬長’之敬,卻以形見者言,雖以此言‘端’可也。大抵兩説皆不過因用而究禮,要翼性善之談,辭讓恭敬等是禮之用也。於是更加分析,似無緊要。
多言孟子不言氣質之性,非不言,特罕言之,如形色、天性、動心、忍性之類有之矣。大凡認理為氣,認氣為理,均之為不知道。苟或偏於此而昧於彼,則何以為孟子?蓋嘗思之,合理與氣,有性之名;由其能為底,有才之名。同一性也,有天命之性,氣性[7];同一才也,有天命之才,氣質之才,其義一也。理雖情意造作,亦非枯然死物,故曰‘未動而能動者,理也’。故先有惻隱之理,而有此惻隱之端,是理之能為底也。氣有昏明强弱之異,而所應不同,是氣之能為底也。然則天命、氣質之分,何獨於才無之?七篇大要只在遏欲擴理,故言性則曰‘性善’,言才則曰‘非才之罪’,蓋有由然矣。程子曰‘才出於氣’,朱子以為尤密,何哉?此概言也。比如水亦有陰陽,火亦陰陽,概言則水陰而火陽也。才之屬氣,所以為加密也。朱子又曰:‘〔孟子〕自其同〔者〕言之,故以為出於性;〔程子〕自其異〔者〕言之,故以為稟於氣’[8],‘須兼二者方備’。此説已十分研幾。
【七 章】
日至有二,周禮云:‘夏日至而夷之,冬日至而耜之。’冬日至者,第四篇所謂千載之日至是也;夏日至者,此章所謂日至之時是也,通謂之日至也。麰麥於五行屬金,故金旺而生,火旺而死。夏日至即火旺之候也,故麰麥至此無不熟也。吕覽云:‘孟夏之昔,殺三葉而穫大麥。日至,苦菜死而資生。’可以為證。
孟子曰:‘只言天命之才,故必以知覺之分論之。如美聲美色,初不繫於吾之稟賦有公共可悦之理,雖或有病於耳目者,不論焉耳。假使去此病,則同此説也,是乃天命之分然也。若人氣質之才,固有倍徙十百。有明乎百步之外,而或眩於咫尺;有聰乎百步之外,而或瞶於咫尺。如此者,雖罪其才可也。然明視聰聽不過粗底事,凡於義理上徐推細究,必擇其可視而視、可聽而聽、積累用功而有得焉,則雖有伶俐鈍滯之别,無畢竟不到之理。[9]’孟子之訓蓋亦服膺。
【八 章】 出入無時。
人有知覺而物則不然,故山木之萌蘖也如人心之好惡,而於萌蘖只須言性,於好惡又合人情。
梏亡者,梏之使不能發,非失亡也。善養心者,去其梏而性自存。
心之入,對出而言。聖人之心常存,不但無出,亦無入之可言,與存字恐亦較異。集注下朱子小注頗詳。
【九 章】
易文言曰:‘或’〔之〕[10]者,疑之也。
人性之不善,物欲梏之也。梏之反覆,疑若不復有善矣,而少有間隙,其端輒萌。天下之易生,莫四端若也。君子擴而長之,精入於毫忽,大彌於六合,其為道非少數之比也。惟易生,故莫不有夜氣之存;惟非少數,故自盡者有之,中發者有之,緩怠者有之。苟欲因其生而極其大,則非智益明、行益力者不能與也。心不專,則行或分於他歧;志不致,則智或局於見聞,無以為進德之基。而智又先於行也,始言不智,以其用言也;終言非智不若,以其本體言也。
【十 章】
舉天下之物,莫切於身;舉天下之事,莫急於死生。向有所不受,今反;有所不受,今反為三者而受之。宫室妻妾猶濟己私,而為所識窮乏太煞歇後。為所識何如為身之切也,窮乏何如死生之急也,此豈未可已者乎?筆勢弛張頓拙,可喜。
仁之於‘入井’,義之於‘蹴爾’,同義。
【十一章】
本草:‘桃杏之核謂之仁。’謂之仁者,緣核中有生之性之故也。而和核言仁,何也?仁,性也,無此郛郭則只是理也,不可謂性也。性在郛郭,方敷施發用,做得生生之體段,故曰‘仁,人心也’。
朱子曰:‘人心纔覺時便在’,‘求字早是遲了’。又曰:‘心不待宛轉尋求’,‘覺處即心,何更求為?自此更求,自然愈失’。又曰,求放心,‘説得寬了。孔子只云:“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若能如此,則此心自無去處,自不容不存。此孟子所以不及孔子。’
此數條宜表而出之,而大全不載,故附録焉。
徽庵程氏曰:‘“尋向上去”者,下學也;能向上去者,上達也。’以‘能、尋’二字分‘上達、下學’,恐未安。程子曰:‘灑掃應對是其然,必有所以然。’此‘下學、上達’之説也。灑掃應對是下學人事也,得於所以然是上達天理也。因此推之,將已放之心約之,使反覆入身來,下學之事自能向上去,上達之功。
【十二章】 ‘秦楚之路’為里尼,與上文‘如有’字相應。
‘不知類’,大□古語。聖人之於民亦類也,故不知其與聖人類者,謂之不知類。人有小體,有大體,惡小體之不若人,未足為知類;惟惡大體之不若人,方可謂知類。
【十四章】
己者,百體之總,而考所養之符也。欲養吾體而不取考於己,則如何得大小之實?一指之不若人,恥也。一指固不可不養,然未若肩背之疾為甚害事也。取考於己,則知肩背之大於一指矣。肩背固不可不養,然養肩背不過為形完,完人若口腹失養,則生道絶焉。取考於己,則知口腹之大於肩背矣。口腹固不可不養,然養口腹不過為悦生之人,若心志失養,則天理滅焉。取考於己,則知心志又大於口腹矣。學者多患渺渺茫茫,作玄渺想,故特揭一己字,俾有所準的,君子為己之學然也。
梧、檟,皆送死之用也。家語‘桐棺四寸’,桐即梧也。左傳襄公二年:‘穆姜使擇美檟,以自為櫬。’四年:‘定姒薨。無櫬。初,季孫為己樹六檟於蒲圃東門之外。匠慶用蒲圃之檟。’蓋古人務實,必有備預,治場以梧檟為先,其遠慮有如此者。
或曰:‘狼後二足短,狽前二足短,狼無狽不立,狽無狼不行,蓋四體不完之獸也。人或不能完養四體,謂之“狼疾”。’理或近之。
【十五章】
香溪心箴,‘堪輿’字不必並以天地釋之也。特以身在大地,比稊米之在太倉,恐不當因俯仰等語而泥看也。‘其與’之與,語助辭。‘其與’者,贊歎之意,蓋為存者稀也。
【十六章】
既言‘仁義’,又恐所以行之者不能盡心而誠實,故繼之曰‘忠信’,猶第四篇所謂‘自反不忠’之義也。既言‘忠信’,又未必安於己而樂為之,故繼之曰‘樂善’,猶論語所謂‘好不如樂’之義也。既言樂,又未必純一無間,故繼之曰‘不倦’,猶論语所謂‘行之無倦’之義。如此然後方是盡職。
【十八章】
君子鮮有十分善,而小人率多十分邪。彼誠而此否,故小人常勝。如水之滅火不專,而火之煎水無已,則水有盡而火益燎矣。此一説也。古者君子道長,則一正可以勝羣邪;後世小人道長,則一邪可以勝羣正。如風中之燭,點滴足滅;而焫薪之勢,盤盂無功矣。此一説也。然水能悉力渰之,積誠不休,終亦勝之而已。
【十九章】
予於學步之兒,知熟仁之喻。其步也十顛八倒,殆不若匍匐之易行。然必艱難移足,不復肯於匍匐。既熟,則始非匍匐所能及,此王伯之别。彼苟焉俗務,不遵先王之道者,多愧於學步之兒。
【二十章】
教之以口,不若以身誨之。曰‘如是則志彀矣’,人未必喻也,必須執弓引弦,志彀而示之,然後方始得之矣。學之以目,不若以身億之。謂‘如是則志彀矣’,然未必自喻也,必須執弓引弦,躬志彀而效之,然後方始得之矣。故曰‘引而不發’,‘中道而立,能者從之’。教學之志彀蓋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