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章解二】
‘敢問夫子之不動心,與告子之不動〔心〕,可得(問)〔聞〕與?’‘告子曰:“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得於心,勿求於氣。”不得於心,勿求於氣,可;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可。夫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故曰:“持其志,無暴其氣。”’
此一節公孫丑之問,孟子誦告子之言而斷以己意告之也。告子謂言有不達,但當專修其言,勿復反求於心;心有不固,但當力持其志,勿復推求於氣。是其言勿求内,心勿求外,一内一外,分而貳事,所以修為其義,固守其心,而能不動之速也。可者,僅可之謂。孟子誦告子之言如此,而斷之云:彼謂不得於心而勿求諸氣者,苟其出於先本而後末,則固可也。今其意實不然,必離而貳之,不相為功故耳,正與‘勿求於心’同一‘不可’而已。蓋志則心之主,而為氣之帥者;氣則體之充,而為志之從者。志之所至,氣必從之,是本末一焉,而不可二者也。故惟斷之曰:持其志者必完養其氣,以無所暴害之,然後乃得其持也。彼謂‘勿求於氣’,自為分決而持之,以為暴害之者,其不得為持志也,明矣。告子先説其言,而孟子即論其氣者,就其近可而所易忽者明之,(旦)〔但〕以其用功之先在此也。
‘既曰“志至焉,氣次焉”,又曰“持其志無暴其氣”者,何也?’曰:‘志壹則動氣,氣壹則動志也。今夫蹶者趨者,是氣也,而反動其心。’
丑見孟子言‘志至氣次’,意如此宜專持志是矣,再言此‘無暴其氣’,若有二事,何也?壹,專一也;蹶,顛躓也。如人顛躓趨走,則氣專在是,而反動其心。可以見持其志者,必不可以不無暴其氣也。蓋孟子意謂志而動氣,氣而動志,是則一而無二,則暴其氣乃所以動其志耳。然則無暴其氣乃所以持其志,持其志必要無暴其氣,是兩言一事,非是持志之外復有一無暴其氣之功,可知。但彼謂‘勿求於氣’者,其病在於二而暴之,則如是兼舉而並言之,乃所以為告子也。
‘敢問夫子惡乎長?’曰:‘我知言,我善養吾浩然之氣。’
丑於是問告子之所蔽既如彼,則孟子之不動心以何所長而能如是也。知言者,對告子‘勿求於心’而反之也;養氣者,對告子‘勿求於氣’而辨之也。浩然,盛大流行之貌。氣即體之充者,其本如此,失配故餒,孟子乃得善養而復之。孟子言我正與彼相反,知言之出於心,而明其義理,則言無不識,而無所疑惑,於政事洞達純粹,而無所差矣。使氣之從於志,而‘配義與道’,則氣得其養,而無所暴害於志;氣得其浩然,而無有懼矣。此孟子所以内外一貫,本末全體,其心未嘗必其不動,而自無可動之實者也。
‘敢問何謂浩然之氣?’曰:‘難言也。
孟子本對告子之兩言,而丑乃先問氣者,亦承孟子先論志氣而言也。難言者,以其心所獨得,而無形狀,難以言語形容者,惟實有諸己然後知之。
‘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于天地之間。
至大,初無限量;至剛,不可屈撓。蓋天地之正氣,而人得以生者,其體段本如是也。直,順直也。以順其理而養之,無所作為以害之,則其體不虧,充塞如其本源矣。順直而養者,即下文‘配義與道’,是其義也。
‘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
配,合而為一也。義者,人心之得宜;道者,天理之本然;餒者,其氣飢乏,不能充也。氣本體之充而從於志者,至其成浩然之體,則又必以有道義合而成之,一有失焉,則便飢乏而不能充,其不可以離於道、失於義者如此。然則孟子之所以循理‘守約’、‘自反’常直,而其氣至於充塞兩間者,其本以其有此而為之配,以致盛大如此耳。○孟子更發此一節,以明是氣之本源,而申順養之所在。其下因以‘集義’、‘勿正’兩段開説,為告子之失本源而害直養者立辨也。其‘集義’一段為‘勿求於心’而外義者之辨也,‘勿正’一段為‘勿求於氣’以害道者之辨也。
‘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我故曰,告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
集者,安全乎内也;襲,則掩取於外者。蓋氣惟從志者,志必以義而持,氣必配義而生,是由於其志存義而自然發生,非其義在外,可掩襲而取得也。人之所行一有不善而不足於心,則是義失,而其氣便餒。於此可知義在於心而非在外也,作配於氣而不可離也,明矣。告子謂仁内義外,事於外而勿求於心,是豈為知義哉?其不能集義而生浩然者決矣。上文‘不得於言,勿求於心’,即外義之意。蓋作義於外,而不知集於其心也。○此段即為告子外義而失養之辨,以終前節‘配義’之意。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無若宋人然: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而揠之者,芒芒然歸。謂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長矣。”其子趨而往視之,苗則(枯)〔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以為無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長者,揠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必有事焉,有所事也,如‘請事斯語’之‘事’;正,預期也,是有心而為正也。必有事焉者,常有事於集義;勿正者,無所為於期正,是道體之循理而無為者如此。忘則間斷,助則作為也。常有事於是義,而無二者之失焉,則義集而道成,氣自無不養矣。孟子之所以‘集義’‘配道’之節度者,如此也。‘宋人’以下,其‘助長’之解也。閔,憂也;揠,拔也;芒芒,無知之貌;其人,家人也;病,疲倦也。聖道不明,天下之人皆是學也。其於道不惟為無益,而忘其事焉,而又反而害之矣。告子之强制其心以害於道而暴於氣,正為此也。上文‘不得於心,勿求於氣’,即助長之義。蓋强助於内,而不得以養生其氣也。然則其所謂‘持其志’者,本皆所以暴其氣者,已可明矣。蓋原其始,無有所事於内而為義,則究其終,必至忘作於心而害道,其勢然也。所謂正之不已而助之長者,此耳。○此段即為告子助長而暴氣之辨,以明前節言配道之所以失者。
‘何謂知言?’曰:‘詖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遯辭知其所窮。生於其心,害於其政;發於其政,害於其事。聖人復起,必從吾言矣。’
此公孫丑復問,而孟子答之也。詖,偏陂也;淫,放蕩也;邪,邪僻也;遯,逃避也。四者相因,言之病也。蔽,遮隔也;陷,沈溺也;離,叛去也;窮,困屈也。四者亦相因,則心之失也。凡人之有言,皆心之發耳。其心必一於道義而無差,然後其言即明正通達而無病。不然,而一有私累之,則其心之失必為四者之病,而其發而害於政事者,可知矣。孟子惟即其言而知其心,由其心而知其害,明其決然如此,非得於心而無疑於道者驗之至如是乎?告子謂‘仁内義外’,不得於言而不知本於其心,則其叛於心而枝,於辭已不可窮,況於知天下之言,而達萬化之源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