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義以為質章】
義以為質,禮以行之,遜以出之,信以成之。
蒙引 禮行、遜出、信成是一時事,非是禮行了方遜出,禮行遜出了方用信成。信以成之亦言總歸於誠耳。
存疑 禮者,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事雖當行,中間尚有許多曲折度數。苟無禮以行之則徑情直行,非失之太過則失之不及。節是節其過,文是文其不及,使許多曲折度數皆具也。如未仕者義可仕,已仕者義當去。然仕者必待禮至,去者必待得命,此禮也。若仕者不待禮,去者不待命,此失之太急而過,非禮也;若禮至而不行,命下而不去,此失之太緩而不反,亦非禮也。禮以行之,便無此失。
增訂 吕晩村曰:‘義字,朱子謂有剛決意思,是從下三句看出,惟其剛決,故慮其徑直,而有下三句。若將義字説得經權變通,無不咸宜,則下三句成贅,誤矣。’又曰:‘三“之”字指義以為勞,又逐層併來説義,有剛決意思直撞去,故用禮,以行之禮又嚴故。’
行與出之辨。
語類 甘吉甫問:‘行與出何别?’曰:‘行,是當恁地行;出,是做處。’賀孫。○問:‘行與出如何分?’曰:‘行,是大綱行時;出,則始自此出去也。人固有行之合禮,而出之不遜者。’廣。
遜字義。
精義 明道曰:遜,順也,不止於言。○伊川曰:孫以出之。孫,不必言也。【眉批】 遜以出之,便不迫然,無信,則義與禮遜皆僞,故信以成,總只在精義中見之。曰義為質,則貫徹始終,要三句所以全此質者。若謂之‘之’字專指事,則四件並列無分,且去遜以出事,更説不去。
【通 論】
精義 明道説見集注。
語類 問:‘有義以為本,必有下面三者,方始成就得。’曰:‘然。“義以為質”,是應事處。’又問:‘以敬為主,則義為用;以義為本,則下面三者為用。’曰:‘然。’燾。○問:‘“義以為質”至“信以成之”章,如孔子之對陽貨孟子之不與王驩言,莫全得此理否?’曰:‘然。’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