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❶亦作“毕喇尔”、“布莱雅”。鄂伦春语音译, 意为“河流”。黑龙江省逊河一带鄂伦春族旧称。始见于《东华录》。 ❷清以来旧官署名。康熙(1662—1722)年间,于今黑龙江逊克县等地置毕拉路,为掌鄂伦春族事宜的五路之一。先后隶属于清布特哈总管衙门、兴安城总管衙门、布特哈副都统衙门、北洋军阀政府黑龙江省督办公署。 毕拉尔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称结雅河)至牛满江(前苏联称布列亚河)一带,后南迁,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和新兴村的鄂伦春人,即其后裔。清代就其所在设毕拉尔路管理,属布特哈总管衙门。世代以狩猎为生,但他们是鄂伦春族中最早从事农业和养鹿,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