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德国土地权利废除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德国土地权利废除立法


1998年《德国民法典》物权法中规定:(1)废除在土地上设定的权利,需有权利人放弃权利的表示,并应在土地登记簿上注销此项权利,但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意思表示应向土地登记局或者向因该意思表示而受利益的人作出。(2)在注销权利前,权利人仅在向土地登记局作出意思表示或者向因该意思表示而受利益的人交付一份符合《土地登记簿法》规定的注销许可证时,始受其意思表示的约束。(3)在土地的一项权利上设有第三人的权利的,在废除设定的权利,应当征得该第三人的同意。另一土地的现时所有权人享有此项被废除的权利的,如果在该土地上设有另一第三人的权利,也应当征得该另一第三人的同意,但废除不影响其权利的除外。同意应向土地登记局或者应向因该同意而受利益的人作出的,此项同意不得撤回。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1: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