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赋税的定义
“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2页);“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同上。第4卷第342页)这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与《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两篇著作中,对赋税同经济、国家的关系方面所作的定义。 马克思在其他著作中对这个定义多有阐述。 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文中,他写道:“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娘奶;政府是镇压的工具,是权威的机关,是军队,是警察,是官吏、法官和部长,是教士。”(同上。 第7卷第94页)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指出:“赋税是官僚、军队、教士和宫廷的生活源泉,一句话,它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源泉。强有力的政府和繁重的赋税是同一概念。 ”(同上,第8卷第22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