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分肉
【原文】: 《汉书》卷四十《陈平传》:里社中(1),平为宰(2),分肉甚均。里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3)!”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4),亦如此肉矣!” 。【提要】: 陈平在乡里祭祀之后,掌管分割祭肉,公平无私,父老称善。陈平说:“如果让我当宰相,我也和分肉一样,公平合理!” 【词目】: 【陈平分肉】0307 杜甫《社日两篇》之二:“陈平亦分肉,太史竟论功”(72536)。 刘言史《嘉兴社日》:“今年社日分余肉,不值陈平又不平”(14.5331)。社日:祭神之日。 【宰社】0308 周昙《曲逆侯》:“社肉分平未足奇,须观大用展无私,一朝如得宰天下,必使还如宰社时”(21.8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