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説而多曲兮,正法弧而不公。
【集校】: 洪兴祖:邪説 而多曲兮,正法弧而不公。 校语:一本“邪”下有“枉”字。 黄省曾:邪枉説 而多曲兮,正法弧而不公。 明繙宋本:同洪本。校语亦同。 朱多煃:同黄本。 庄允益:同洪本。 。【集释】: 王逸:弧,戾也。 君之正法,胶戾不用,衆皆背公而乡私也。 王念孙:“正法弧而不公”,公与容同,谓己之正法,戾于流俗,而不见容。 非谓君之正法胶戾不用,亦非谓衆皆背公而乡私也。衆背公而乡私,已在上句内。此但言己之不容于世耳。“邪説饰而多曲”,即所谓邪曲害公也。“正法弧而不容”,即所谓方正不容也。容与公古同声而通用。 故容貌之容,本作颂,从页公声。容受之容,古作 从宀公声。《淮南·主术篇》:万民之所容见也。容与公同。 《齐俗篇》:望君而笑,是公也。公与容同。 黄寿祺:弧,违反,违背。 王泗原:弧喻枉,矢喻直。 弧而不公,枉曲而不公正。王注以弧爲戾,非。 潘啸龙:弧,弯曲。隐,退隐。避匿,避祸、藏匿。明堂,天子布政之堂,借指朝廷。 汤炳正:弧,曲戾。二句言邪説巧饰多曲,反以正法爲曲戾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