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预见或已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我国刑法规定,过失分两种: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行为人能否预见,有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客观标准是以普通人的知能水平为确定能否预见的标准,主观标准是从行为人本身的知能水平确定能否预见。 我国刑法严格实行个人责任原则,即以主观标准为依据,客观为参考。 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轻信能够避免,就是认为能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信念,是以对一定的具体情况(如自己熟练的技术等)的考虑为基础的,只是这一考虑不符合实际,因而致使危害结果发生。过失犯罪,刑法中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