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摇娘
南北朝时期北朝流行的三种歌舞节目之一。 宋《太平御览》卷五百七十三引唐段安节《乐府杂录》:“踏摇娘者,生于隋末。夫河内人,丑貌而好酒,常自号郎中,醉归必殴其妻。 妻色美善歌,乃自歌为怨苦之词。 河朔演其曲而被之管弦,因写其夫妻之容。妻悲诉每摇其身,故号踏摇娘。”杜佑《通典》有类似的记载。 唐崔令钦《教坊记》记载更加详细:《踏摇娘》:北齐有人姓苏, 鼻。实不仕,而自号为郎中。 嗜饮酗酒,每醉辄殴其妻。 妻衔悲,诉于邻里。时人弄之。丈夫著妇人衣,徐步入场,行歌,每一迭,旁人齐声和之云:‘踏摇和来!踏摇娘苦和来!’以其且步且歌,故谓之‘踏摇’;以其称冤,故言苦。 及其夫至,则作殴斗之状,以为笑乐。今则妇人为之,遂不呼‘郎中’,但云‘阿叔子’。调弄又加典库,全失旧旨。或呼为《谈容娘》,又非。 ”这段记载说明,南北朝时这些带故事性的歌舞表演,到了唐代有很大的发展。从前的《踏摇娘》主要在于夫妻斗殴。 这时“丈夫著妇人衣”以女演员去扮,还加了一个“典库”,于是调弄歌唱抒情的成分越来越重了。唐代常非月《咏谈容娘》一诗:“举手整花钿,翻身舞锦筵。马围行处匝,人压看场园。歌要齐声和,情教细语传。不知心大小,容得许多怜。”它所强调的是歌舞说白中的抒情感人成分,无一字谈斗殴。 原来民间流传时的粗犷风格,逐渐为柔美细微的风格所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