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运征收
指税务机关对应税的农、林、牧、水产品等,由纳税人在货物集中起运的时候,报请查验,就起运时先征后销的一种税收征收方法。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外出(到本县〈市〉以外)销售自产的应税农、林、牧、水产品;无证个体户生产的工业品、手工业品到外地销售,也可适用这种征收方法。如对原竹、原木等应税农副产品,为便于税款集中征收,可由纳税人在集中起运前报请当地税务机关查验,就地征收。 在当地没有税务机关的地方,也可以报请起运途中经过的第一道税务机关查验征收。 这种征收方法,有利于税收的源泉控制和简化纳税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