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所称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及下列形式为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❶ 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❷ 举办有关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 ❸ 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❹ 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形式。还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许可。凡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上述所列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