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行政判决执行终结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行政判决执行终结 行政诉讼判决执行过程的结束,也称执行终结。它是执行受阻的情况之一。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见行政诉讼判决执行中止)的区别在于:后者是执行程序的暂时中断停止,以后还要恢复;前者是执行程序的永远结束,以后不再恢复。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应当作出书面裁定。裁定书应当写明终结执行的原因,由执行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上诉。我国《行政诉讼法》对终结执行的原因没有作出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执行终结的原因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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