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薄伽梵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薄伽梵歌 印度古代著名的宗教经典和文学名著。“薄伽梵”词义为“世尊”,即至上神的尊称。“歌”是梵字Gītā的意译。《薄伽梵歌》又译《世尊歌》,它是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的哲理插话,分18章,共100颂。一般认为《薄伽梵歌》约产生于公元前一世纪前后,有多个作者完成。《薄伽梵歌》中的人学思想吸收、兼容了当时各种宗教、哲学流派的人学思想而成。其中主要有吠陀的牺牲崇拜、奥义书的“梵我同一”。数论的神我与自性的二元论、三德说、瑜伽修行说。《薄伽梵歌》把精神知识、信仰和行动结合起来,宣称一个人的整个生命的价值在于牺牲,依照自己在人生中的相应地位,为普遍的利益而无欲望地、热忱地、毕生地以达到自我同一为目的,履行自己在世间的不同义务,并永远崇拜最高的、永恒的、遍存于宇宙中的“我”,从而坚信人的今生的与来世的幸福都包含在“我”中。“我”是人的共同本质。《薄伽梵歌》将人的本质异化为“我”,即将人的本质异化为脱离人、凌驾于人之上的非人的本质——自我(神),人性因对“自我”认识的不同,而分为萨捶(喜)、罗闺(暗)和达摩(忧)三德(三种属性)。人生的目的和最高的幸福境界在于回归自我、亲证梵我。实现人生的最高目的修行与解脱方法是控制心意、离去贪欲、舍弃诸业根与嗔怒、苦行、奉献,而又不求结果。修习瑜伽,从内心与灵魂中消除谬误杂念、祈祷神我,摆脱虚幻、生死之苦,最后就达到了解脱和人生最高的境界。 (1)人的本质是我 《薄伽梵歌》要人们以理性(“智慧”)的目光去观察世界及其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就是“自我”。它认为,万有的分体“自我”是宇宙总体“自我”的部分,宇宙总体“自我”又寓于万有分体之中,由此可以导出“汝即此”。汝即无上的主宰和宇宙本源的结果。人们对尊神表示信仰就是通过修持瑜伽,反观内照去亲证“自我”的存在。仅以财物去祭献和布施是不能亲证“自我”的,控制感官、止息私念,在心理上把自己的一切均作为财神(自我)的奉献。《薄伽梵歌》的作者认为每一个不同的人都可以叫做自我( (2)论人性 《薄伽梵歌》认为,人及万有不仅有能见不灭的共性,能从有差别的不同中认识人的共性就是属于萨捶之性的人;只能见人及万有的各种差异性则属于罗阇之性;不能认识人的共性和个性的,以一盖全的人是答摩之性。人因其本性的不同,决定著其业(行为)的动机和结果也不同,行萨埵之业的人不求业果,只履行其职责,不因爱情也没有执著;行罗阇之业的人执著于我慢(自我意识)或为了满足欲望而历尽艰难;行答摩之业的人出于迷惑而不计损害和危害、不讲能力也不顾及行为后果。人的三种本性的不同决定著其心态、情态的不同。有萨埵的人满怀坚定和热忱之心、没有迷恋,不讲自我、绝不忧虑成功失败;有罗阇的人贪得无厌,污秽不洁,伤害成性,渴求业果,被喜忧和情欲所干扰;有答摩的人浮躁不安,粗野庸俗,阴险毒辣,伪诈懒惰,固执拖沓,颓废沮丧。人的理智有三种区别也是人的三德决定的:有萨埵理智的人懂得当做不当做,知畏、无畏,行止,谙熟束缚与解脱;有罗阇理智的人错误地以功利来作行为当与不当的标准,无法区分谬误与正确;有答摩理智的人则错把谬误当正确。人的三种本性有萨埵、罗阇和答摩,人都生于自性,每个人的信仰均与其本性相应,具有萨埵性的虔信诸神;具有罗阇性的人崇敬夜叉、罗刹;另外一些具有答摩性的人信奉的却是各种鬼怪和精灵。由于其人的本性不同,其饮食方式也不同:甘美迷人、爽口惬心的食物是具有萨埵性的人所喜爱的食物,它能延寿益气壮力强身,永远能使人感到幸福愉快;具有罗阇性的人喜爱粗糙或焦糊类的食物,这些食物苦、酸、咸、烫、辣,并给人以忧愁疾病和痛苦;具有答摩性的人喜爱的饮食是不洁净或霉坏的残羹剩饭。因人的本性不同,决定著人的类别不同,也决定著人所进行的祭祀、苦行、布施的方式和结果均不相同。如苦行有不期果、苦修、心怀至诚的萨捶苦行;有出于虚伪、没有定期定时,不能持之以恒、其目的是沽名钓誉的罗阇苦行;还有因执迷不悟的伤害自身或使他人苦痛的答摩苦行。 (3)论义务 《薄伽梵歌》认为人的义务就是履行责任而无依附,并将活动的结果全部奉献给至尊的神。人尽义务的活动就是遵守自己的活动性质,同时也是合乎人本性的活动,每一个人若履行自己的职责便可以因此而变得完善无瑕。人履行的义务是祭祀牺牲、布施、赎罪、修行。一个人若认为这些赋定的责任是麻烦的,并且加以放弃,这就叫弃绝人的义务,而只有处于情欲或愚昧的人才这样干。处在善良形态的人都是以赋定责任为应做的事情,弃绝物质利益和情欲,以奉献精神工作,不依附履行义务的活动的结果,也不弃绝这种活动,而应永远不停止这种活动,这样去尽义务,灵魂便获净化。也就可以控制自己的心意和感官,去爱众人,众人也爱你,不断工作,又永不为物质所束缚。人若能在尽义务的活动中见不到这种活动,在不活动中活动,这乃是人中的智者。因为这种人为尽义务而活动却不求活动的结果,在活动时完全控制心意和智性,摒弃一切对财产的欲望,只求现世生命的基本需要,如此活动必无业报和罪业,他的活动便是超然的。人在做尽义务的工作中必须把工作当成牺牲,否则,工作只将人束缚在物质世界。在履行自己的赋定责任的工作中,尽管犯了错误,也比圆满无憾地完成别人的责任为佳。即使在履行自己的责任时身亡,也是比履行别人的责任时身亡好。总之,人尽义务并无企图,不依附活动的成果,最终便能接近至尊、认识自我,在认识自我中找快乐,在自我中找到启迪,而且仅在自在中找到欣喜和满足——完全满足的人,便再也无责任了。《薄伽梵歌》还按种姓不同具体规定了三种种姓人的天职(义务):婆罗门的天职是要克制、纯洁、苦行、宽恕、正直、平静、知识、智慧、虔诚;刹帝利的天职是要机智、有指挥才能、勇武、雄壮、慷慨、不临阵脱逃和坚定;吠舍的天职是要事农、从牧、经商;首陀罗的天职则是侍奉。三种姓都要安于各自的天职,才能成功。 (4)论善恶 《薄伽梵歌》认为依据信仰的不同,人可以分为善良的、情欲的、愚昧的三种。善良的人具有下列超然的品质:无惧,以净化心灵的方式去生活、培养灵性知识、善于自我控制,乐善好施并且不期望回报、举行祭礼、研习吠陀经卷,生活刻苦而又朴素,心境平和洁净,诚实、谦逊、富有同情心,决心坚定、坚毅、有魄力,不用暴力、不嗔怒、不挑剔别人的错误、不贪慕虚荣。具有以上这些善的品质的可以得到解脱。行恶的人崇拜情欲恶魔,追求性欲和感官的快乐,邪恶的人为了满足性欲和感官的快乐不择手段地祸害社会和他人、攫取金钱、争夺权势和尊贵;邪恶的人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们既不洁净又不正当,而且不诚实;邪恶的人时常厚颜无耻、受财富和虚荣所迷惑,不懂牺牲自我和祭祀礼规、亵渎宗教,邪恶的人生性好嫉妒、危害世界的人,也是最低能的人类;邪恶的人将永远陷入物欲的海洋中不可自拔,他们将变为各种邪恶的种族,永远不会认识我或梵,是叫人最厌恶的存在;邪恶的人追求的色欲、嗔怒、贪婪正是通向地狱的三扇大门。但即使是罪恶多端品格低劣的人,只要他专诚敬仰梵我,那他也被认为是善者,因为他已做出正确的抉择。 (5)论苦乐 《薄伽梵歌》认为快乐象三种东西:一是象受条件限制的、象甘之如饴一样的、能帮助人们结束一切痛苦的快乐;二是指快乐象毒药一样;三是指快乐好象甘露,唤醒人们走向自觉之途。第三种形式的快乐是处在善良形态中的快乐。如果人的快乐来自感官与感官对象的接触,则这种快乐开始很象甘露,最后却象毒药,这种快乐则是处于情欲形态中的快乐。如果以自觉盲目、被蒙蔽、睡眠、懒惰、假象和无为而为快乐,那么这种快乐则是处于愚昧形态之中的快乐。而人生最高的、永恒的、终极的快乐就是认识梵和梵我同一。这种快乐视超脱情欲与愚昧、视苦与乐无异、视土块、石头与金子为一,明察洞达、毁同于誉,友敌一视同仁,放弃一切业报追求,超脱于自然的形态之上,完全从事奉献服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堕落,最后超越物质自然情欲的形态,并且到梵的境界。人达到这种境界,就可获得快乐。这种快乐,不受自然物质或感官快乐的引诱,常处于神定之中,达到如此之自觉自悟而专注至尊(认识梵和自我),其乐无穷。 (6)论生死 《薄伽梵歌》认为人无生死。如果人有生死,也仅仅是指人的躯体的毁灭,而人的灵魂是永恒的、不灭的,所以人无生死。这是因为非存在的东西是没有恒性的,而永恒的、无法度量的东西永无断灭,灵魂是永恒的,它源于太初,灵魂永无生死,一旦存在就无毁灭。人的躯体可杀,但居于躯体中的灵魂不可杀。灵魂似刀剑,但不能戳碎,火不能烧、水不能浸、风不能侵蚀,作为个体的灵魂也无法分割、不能溶解,灵魂永存并遍存万有,始终如一,所以居于躯体之内的灵魂是永恒的,杀死不了的。有躯体的人,如果想要超脱生死、达到超然的本性,认识永恒的梵或自我,便可得到永生。这是因为梵是诞生物质全体的本源,梵如受孕,则人和一切有情之物产生,而人与类有情之物又是在自然物质状态中诞生,自然物质有善良、情欲、愚昧这三种状态,处于善良状态下的人,通过启蒙教化,渐使人远离罪恶业报、摆脱生死业报轮回,最终可得永生;而处于情欲状态下的人的结果是疯狂、慵怠、昏睡,其灵魂受条件及其活动结果的限制,处于业报轮回之中,难以摆脱,生死流轮苦海无边。处于善良形态之中的人将逐渐走向更高的星宿;而处在情欲和愚昧形态之中的人则生活在尘世的恶俗之中或堕入地狱般的世界。这原因在于处在善良形态之中的人是能够超越自然物质形态,去认识我的灵性,因而可以远离生、老、死、苦,并且可在现世尝到甘液,在来世也因他洞察了永恒的灵魂——自我或梵,从肉血的躯体中解脱出来,达到至高无上的目标,他的生命就随处扩展。而处在情欲、愚昧状态下的人,由于受条件限制,为追求感官快乐而苦苦挣扎,无法知道生物的灵魂还可以离开自己的躯体而永生,所以,他们仍然也不会从生死轮回和痛苦中解脱出来。一个人在临死之前,心神宁静,坚守信仰,凭借瑜伽之力准确地把生息凝于双眉中央,专心致志地思忆自我,这样就能实现人的神圣的最高目的。达到如此高尚的人就可获得圆成,还归于我,即不再生、亦不再有生死轮回之苦。 (7)论苦乐 根据《薄伽梵歌》的观点,所谓苦乐不过是人的感官接触感觉对象所产生的错觉而已,这些错觉都是以成双成对的“双昧”形式表现出来的。如苦乐、祸福、成败、荣辱、冷热都是“双昧”的表现。人的感官不是感知的主体,只是干扰主体平静的根源。人的感官象其它自然物一样是无所谓苦乐,真正感知的主体是人的灵魂(即“我”),灵魂的苦乐不是人的感官所能感知的,而是指灵魂所处的无常和有常状态。灵魂的本质是永久平静的,无生无灭,无变易的,有常的。所谓“苦”,就是灵魂有常状态的丧失。所谓“乐”,就是有常状态的恢复。由于“有为”干扰了灵魂的平静,灵魂便受肉体的缚系,使灵魂沉沦于无常的生死轮回之中,这就是“苦”。但如果灵魂摆脱了干扰,跳出了轮回,恢复了有常的平静状态,那就是“乐”。乐是人达到与“我”同一而进入了永久幸福的天国。所以尘世的人生正如在苦海中挣扎,若要超脱苦海,就要使“我”从肉体的束缚中摆脱出来,求得解脱,才有真正的乐。 (8)论幸福 《薄伽梵歌》认为幸福就是追求达到梵我的境界,心灵不与外界相触,反从自我寻求安舒,心神已入梵瑜伽(梵的等同状态),就能享受永久之福。谁敬仰我,专心思念我,而没有一丝一毫邪念,坚持修习瑜伽,我就将给谁以幸福财产。一个人如果为所欲为,将经典的规定统统背弃,那他便得不到成功和幸福,更达不到至高无上的目的。《薄伽梵歌》把人的幸福分为三种:一是生于亲证自我的欢乐的萨埵之福,这种幸福是通过反复修习、根除痛苦,它起初犹如食毒药,但最终又如尝甘露:二是与根境接触而产生的罗阇之福,其结果是毒药,起初却如甘露:三是出于嗜睡,产生的懒惰和玩忽的达摩之福,其始终都是自我欺骗。 (9)论人的解脱与修行 在《薄伽梵歌》看来,人的解脱就是通过修行使自己归于梵我。如何趋向梵并归于我呢?世尊说,诸苦行者要舍弃欲求之业,舍弃对诸业之果的追求,优如舍掉罪恶如释重负一样。但不应舍弃祭祀、苦行、布施这些能使智者净化纯洁的诸业,舍弃应当弃舍的是从事迷恋和果报的达摩和罗阇的舍弃。舍弃的过程是一个瑜伽实践和修行的过程,要凭借纯洁的理智,心境安恬、平静、自若、收心、制身、专心于禅定、满足于智与识、克制于诸根而志不拔,心神凝集于双眉之间而不心猿意马,端坐于席位止根动,舍弃欲望、嗔恕、贪婪,把纯净的心性、把自己的所为和所食、苦行和施舍、祭献和供物都当作祭品奉献给梵我,就会解脱业的束缚,超度于生死、脱离善恶与苦乐之果,人的意志终获绝对的自由,归于梵我。 (10)论众生平等 《薄伽梵歌》认为,无论是博学谦恭的婆罗门,还是母牛、象狗及贱民,贤人哲士对待诸类一视同仁而无尊卑之分。谁能降创造之物,就是因为谁能坚持等同;梵就是等同而无差别,因此人若均居于梵中,就获得宗教上的绝对平等。人之所以把人和世界看作是多样的有差别的,将人区别三种种姓,是因为受到了物质世界的污染。世界本来是等同的、无差别的,有差别、不平等只是瞬息万变、虚幻不实的世界给人的一种错觉。如果人的思想达到了等同状态,把世界的差别看作了等同,那他就算进入了梵的状态,所以,即使是吠舍、首陀罗、出身卑贱者和妇女,只要求助于梵我的庇护,也能达到无上的目的。总之,梵与我说:对待众生要等同看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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