舷灯
安置在船舶左舷的红灯和右舷的绿灯。 各自从船正前方向每一舷正横后22.5°内不间断地在112.5°的水平光弧内显示灯光。长度小于20m的船,其舷灯可合并成1盏,并安置在桅灯的垂直下方。 机动船舷灯的能见距离按船长分别要求为3和2nmile,其安置不应受到甲板灯光的干扰,特殊结构的船舶,如航空母舰等舰船,由于驾驶室偏于一舷,则可安装在驾驶台两侧。舷灯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遮板,以避免灯光在船正前方的另一侧被看见(实际上由于余光现象,在船首正前方左右约3°的范围内可同时看到两盏舷灯)。 它主要用于显示本船的动态和辨别他船动态,并供判断让路船或直航船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