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美国涉外所得税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美国涉外所得税 指美国政府对本国公司来自海外的收入和在美国设立的外国公司的收入所课征的一种税收。 美国公司从国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设在外国的分公司,二是由其控制的外国子公司。由于分公司和总公司同是一个经济实体,对来自外国公司的所得,并入总公司一起计征;对其在国外已缴的外国政府所征税额,允许从总公司应缴税额中直接抵免。由于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个经济实体,所以对来自外国子公司的所得以股息的形式作为母公司的收入。对相应于这笔股息在国外已缴的外国所得税,可以从母公司应缴所得税中抵免。如果美国母公司将其股息全部留在外国子公司,即可免缴美国所得税。美国政府对外国公司所得课征是通过其在美国设立的分公司和子公司进行的。子公司因为在美国注册,故同美国公司一样缴税。分公司是外国公司,美国税法规定,外国公司“来源于美国的与工商活动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同美国公司一样,缴纳公司所得税。 如果与工商活动无关,或来自美国境外,则不缴美国所得税,但须按全所得缴纳30%预提税。 在两国有税收协定的情况下,预提税率一般可降到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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