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年度
国家粮食商品流通领域中,计算粮食收购、销售、调拨、库存统一使用的年度。 我国现行的粮食年度,是根据粮食生产、收获与国家统购时间的统一而确立的。全国的粮食年度,从当年4月1日起至翌年3月31日止。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农作物收获和粮食征购季节有早有晚,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了本地区的粮食年度(或称粮食生产年度)。 南方一些省实行的粮食年度多从当年6月到翌年5月。 北方有的省规定粮食年度为当年10月至翌年9月。地方粮食年度和全国粮食年度起迄时间不一致的,在上级有关粮食收购、销售、调拨、库存数字时,均按全国统一的粮食年度换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