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端木辞金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端木辞金 《吕氏春秋·察微》:“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 鲁国有条法律,凡是鲁国人在其他诸侯国当了奴婢的,有人能把他们赎回鲁国来,可去国库领回用去的赎金。 子贡(端木赐)从诸侯国赎回不少鲁国人,却从来不去领赎金。孔子认为,此举将影响鲁人因视受金为不廉而不再赎人。后用为仗义救人不求报之典。 《文选》卷四。 任彦昇《百辟劝进今上牋》:“盖闻受金于府,通人之弘致;高蹈海隅,匹夫之小节。”唐·李瀚《蒙求》:“端木辞金,钟离委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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