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部门
亦称“秘书机构”。 指各级各类机关中负责秘书工作的部门和机构。它主管该部门或机构的一切秘书工作,是按工作程序的先后和工作内容的差异而配备相应的秘书工作人员所构成的有机集合体,是各机关的中枢部门或机构,是办公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目前,在我国党政及企事业单位等各级机关中,秘书部门的称谓各不相同,在中央、省市一级高级领导机关称为“办公厅”,下设“秘书局”、“秘书处”、“秘书科”,在基层秘书部门与人事部门合并称为“人秘科”,“人秘股”。 秘书部门是直接为领导工作服务的,它直接对所在单位领导负责,并接受其领导。 上下级机关的秘书工作部门不能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独立系统,实行垂直领导,只有在业务上进行指导的关系。秘书部门的根本要求是精干、讲效率、切忌臃肿庞杂、职责不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