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监察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监察权 国家对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纠举和惩诫的权力。 孙中山提倡的“五权宪法”中的一权。孙认为“监察权就是弹劾权”,“专管监督弹劾的事”。监察权应独立,除了“监督议会以外,还要专门监督国家政治,以纠正其所犯错误,并解决今天共和政治的不足处”。 孙分析中国古代和欧美近代各国实行监察的情况,认为监察权是“中国数千年来自然产生独立之权”,汉代重御史大夫之制,唐朝重分司御史之职,宋朝有御史中丞、殿中丞。 “明清两代御史,官品虽小而权重内外,上自君相、下及微职,儆惕惶恐,不敢犯法”。而美国的弹劾权,“付之立法上议院议决”;“英国弹劾亦在贵族、平民两院”。美、英的监察权没有独立行使,不能独立成一种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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