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学制
近代第一个正式施行的学制。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命张百熙、荣禄、张之洞以日本学制为蓝本拟订学堂章程,于1904年1月公布,即《奏定学堂章程》。是年为旧历癸卯年,故称癸卯学制。该学制将整个教育分为三个阶段七个等级。 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分蒙养院、初等小学堂(5年)、高等小学堂(4年)共三级;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只有中学堂(5年)一级;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分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大学堂(3-4年)、通儒院(5年)。 共计25-26学年。还规定有横向同级各类学校,如初级师范学堂、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优级师范学堂、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进士馆、译学馆等。 还规定有《各学堂管理通则》、《任用教员章程》、《各学堂奖励章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