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琼崖特委土地问题六项政策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琼崖特委土地问题六项政策

1928年5月琼崖特委在《琼崖特委工作计划大纲》中提出的土地政策。其主要内容是:(1)现时琼崖各县应举行暴动,即以苏维埃名义宣布“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田地分给农民兵士耕种”。初没收时,自然将地主的土地先行分配,但继而即须自耕农的土地一并分配。(2)“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不适用于土地国有的意义,应即取消。(3)琼崖的大生产,应收归苏维埃公有,由政府管理。(4)土地分配法,依照省委扩大会议决议案办理。(1928年4月13日广东省委扩大会议对琼崖土地革命提出“土地的分配在琼崖一开始免不了还是让原耕者耕种,但紧接著须彻底分配。另使琼岛占多数的贫苦自耕农都多分给一点”。)(5)土地分配后,老弱残废概由苏维埃给养。(6)土地分配后,政府得征收土地公益捐10%至15%。这六条政策与省委几次指示精神是一致的,实际上反映了当时省委对土地革命政策的指导思想,实行土地公有制度,同时对中农(自耕农)的土地也采取没收平分的政策,显然是不符合新民主主义政策的。然而,琼崖特委在第一次革命高潮的实践中并没有完全照搬省委指示。这六项政策是1928年5月提出的,而琼崖第一次土地革命高潮分配土地的时间主要在1927年底到1928年初,因而这六项政策并未全部执行。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0: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