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原则
又称“公平独立核算原则”。 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原则之一。实行这种原则,要求把有联属关系的各企业,当作各自不控制对方或受对方控制的、独立的企业,完全按照无联属关系的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方式和条件来从事它们之间的内部交易,以此解决跨国联属企业之间每一笔交易往来的国际收入和费用的分配问题。独立核算原则基于这样的理论: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问题只有在联属企业之间才会发生,而在处于市场竞争中彼此独立的企业之间则不会发生,尽管在市场竞争中会出现分配的不公平,但市场竞争会自发地对这种不公平进行调节。因此,实行独立核算原则,让市场力量来解决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问题,与市场经济和市场竞争的理论和实践相一致,容易被各国税务当局和跨国纳税人所共同接受。 独立核算原则把市场竞争价格作为解决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的依据,其优点是可以达到最大程度的公平,也比较合理和有说服力,容易被征纳双方共同接受;其缺点是独立自由的市场竞争价格很难确定,而且跨国企业为数众多,它们之间的内部交易次数频繁,要逐笔核实每一项交易的价格,工作量大,具体执行颇为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