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冠英
【生卒】:1895—1959 【介绍】: 广东南海人,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生。公立广东高等师範学校毕业,后赴法国留学,入里昂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26年回国,历任国立广东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军事政治学校高级班政治主任教官。1930年起,任公立广东法官学校校长、私立广东华南大学校长、国立北平大学法学院政治系主任兼教授、国立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1946年,广州国立广东法科学院教务主任、广东省政府设计委员会委员。广东律师公会理事、广东省议会议员。1949年,移居香港。1959年逝世。终年64岁。著有《法学要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