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演绎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演绎权 著作权人享有的对其文字、戏剧、音乐等作品进行改编、注释、翻译、整理等二次创作的权利。 演绎是根据已有的作品进行再创作的行为。演绎权的产生以已有作品为前提,著作权人只有创作出了一部原始作品,方可享有创作演绎作品的权利。演绎权可由著作权人行使,也可由其授权的其他人行使。不经授权,他人不得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演绎工作。一经许可,须向原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演绎者对其合法演绎的作品可享有著作权,即派生著作权。著作权人的演绎权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编辑权、整理权等权能。《伯尔尼公约》没有提及演绎权,而是分列出翻译权、改编权和摄制影片权。 多数国家也是在著作权法中将翻译权、改编权等分别列出,只有美国等国家在其著作权法中规定演绎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有以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许可他人以此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和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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