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所得税
为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交流,国家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就其所得课征税收的总称。 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9月和1981年12月先后制定并发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征收涉外所得税的具体做法是: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根据居民管辖权的原则行使征税权,对于外国企业根据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原则行使征税权,对于外籍人员根据其居住的期限长短同时按居民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课税。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