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资源工程委员会
国际民间海洋技术组织。 1970年成立于荷兰海牙。宗旨是: ❶ 促进成员国海洋技术交流; ❷ 资助旨在改善海洋环境的海洋工程项目; ❸ 为与海洋事务有关的国际组织和政府机构(或国家)提供技术咨询,促进海洋利用能力的发展,提高海洋环境质量。截至1977年1月,该委员会成员有阿根廷、德国、英国、日本、墨西哥、荷兰、挪威、法国、葡萄牙、南非、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等13个国家;国际船舶结构会议和国际预应力联合会议以其成员身份加入该组织。 最高权利机构为委员会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下设常务机构理事会。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工作组,如“表面波工作组”起草的“海洋数据工程要求”报告,成为海浪数据监测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另在海洋矿产勘探、开发、海洋污染等方面也曾成立过临时性工作组。 该委员会官方语言为英语,出版物有季刊《海洋资源工程委员会通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