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泰始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泰始律 律书名。 晋武帝司马炎统一三国后,集贾充、郑冲、羊祜、杜预等名儒重臣14人,删改魏律,去其苛秽,存其清约,制成新律20篇,为:刑名、法例、盗律、贼律、诈伪、请赇、告劾、捕律、系讯、断狱、杂律、户律、擅兴、毁亡、卫宫、水火、厩律、关市、违制、诸侯,620条,27000余字。泰始四年(268)新律修成颁布,故称。 贾充等又撰户令、学令、官品、吏员等《晋令》40卷,2300余条,98000余字。 以上律、令合计12万余字,较汉律令和解说773万字大为简约,在法律编纂史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晋武帝命人将律令中的死罪条目榜诸亭传,使民有所趋避,免除百姓动辄得咎、轻重无准的威胁。这些律令均亡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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