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货币定期贷款
一种新的银行信贷形式。 它试图用自己的机制来解决短期贷款向中长期贷款的转变和流动性问题。主要方式有: ❶ 周转欧洲信贷。最普通的一种贷款方式,其期限不超过5年。 借款人可在签订贷款协议后一定时期内提取资金,并根据偿债日程表偿还贷款;该日程表可从借款人提款后某一时间开始。 最初这种信贷的利率固定。由于国际货币体系的崩溃,开始采用浮动利率提供周转欧洲信贷。 ❷ 复原的周转欧洲信贷。最初没有信贷总额,借款人在获得这种借款时,仅预先声明在提供信贷期限的范围内在利息调整日改变信贷的利率。 ❸ 备用的周转欧洲信贷。 带有准保险的性质,在签订协议、取得贷款的同时,实际上并没有提供贷款。 贷款银行仅仅承担下列责任,即在合同有效期内一经借款申请即提供欧洲货币信贷。这种贷款的期限比前面两种贷款要短一些,在1~3年范围内摆动。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得贷款,贷款即获得周转欧洲信贷的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