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根特协定的签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根特协定的签订 1576年11月8日尼德兰革命过程中南北方17省代表在根特订立的协定。 1572年4月1日海上游击队攻占布里尔城后,尼德兰北方的革命进入高潮,绝大部分地区从西班牙统治下解放出来,奥兰治·威廉缺席当选荷兰、西兰总督,并被推荐担任全尼德兰摄政。10月威廉到北方就任。1576年9月布鲁塞尔发生起义,南方革命进入高潮,南北统一在望。威廉赶到南方,在安特卫普建立总部。 同年10月南北革命代表在根特举行三级会议。威廉未出席,他在给会议的信里说:“你们仅仅希望呈交西班牙国王一份共同正式文件,告诉他决心维护你们国家的古老权利,从不堪忍受的西班牙人暴政下解放出来,但仍然是陛下合法政权的臣民”。会议按这一精神通过的根特协定(又称根特和解协定)要求团结南北方共同进行反西班牙斗争,废除阿尔发公爵制定的、包括迫害异端法在内的种种法令,争取全尼德兰独立,但又名义上承认西班牙国王及其政权的合法性。协定没有触及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问题,允许南方保留天主教并恢复其教产,荷兰、西兰两省没收了教产须付给原主养老金。协定还规定奥兰治·威廉的尊号、特权和财产不受侵犯。 根特协定是南方封建贵族在革命人民压力下与北方资产阶级和贵族的暂时妥协。后因南方贵族公开勾结西班牙镇压革命,造成南北分裂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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