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区划
根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林业现状和历史基础等对一个国家或地区进行地域上的区分。 林业区划是大农业区划的组成部分,用来反映林业地理布局和发展方向的区域分类,有了林业区划,有利于对林业进行分类指导、宏观调控和确定合理的林业产业结构。中国的林业区划分全国、省、县三级,各级区划自成系统,又互为联系,上一级控制下一级,各级区划之间相互协调。全国区划为8个林业地区: ❶ 东北用材、防护林地区; ❷ 蒙、新防护林地区; ❸ 黄土高原防护林地区; ❹ 华北防护、用材林地区; ❺ 青、藏高原寒漠非宜林地区; ❻ 西南高山峡谷防护、用材林地区; ❼ 南方用材、经济林地区; ❽ 华南热带林保护地区。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划分为50个林区。 省级区划是在全国50个林区的控制下进一步区分,县级区划是在省级区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区分,并提出每个区划片的林业发展方向、林业战略目标和关键性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