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智利森林收益征税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智利森林收益征税立法

智利《森林法》第14条规定:(1)自然人或法人在经营天然林或人工林时获得的自然收益,应按《所得税法》的规定处理,作为第一类,对其征收一般税。(2)在征收追加综合税时,应给予50%的回扣,其数量根据对已得到或将得到的收益,按比例所得的税收之金额确定。该收益是指本条中已提到的经营森林中获得的自然收益。(3)凡应当受本法管辖的股份公司和合作公司,应按《所得税法》第21条的规定交纳附加税,但可取得50%的回扣。上述公司在分配本条所说的自然收益时,应按前款规定对各股票持有人征收追加综合税,在确定追加综合税的数量时,应从股票持有人的获利中减去他应得到的20%的免税补贴,然后再计算综合税。(4)本条关于免税补贴的规定,不适用于因从事木材加工或其他有关工业活动而获得的收入。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18: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