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日本家畜传染病报告义务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日本家畜传染病报告义务立法 日本《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第4条规定:(1)家畜患传染病以外的传染性疾病或可疑患病时,对该家畜进行诊断或尸体剖解的兽医师,必须按省令规定手续,及时向该家畜或尸体所在地的市、镇、村长报告。(2)市、镇、村长根据第1项规定接到报告时,须按省令规定手续,将其旨意向家畜防疫员通报,同时还必须向都、道、府、县知事报告。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