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教会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教会法

亦译“寺院法”、“宗规法”。

泛指天主教、正教以及基督教的一些其他教派(如新教的圣公会等)的各种法规。在法学著作中,通常专指中世纪天主教的法律。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罗马法原则而形成。包括教皇诏令,宗教法院判决,宗教会议决议,以及从世俗法律转借来的规定等。既适用于教会事务,也适用于世俗事务,对所有居民都有强制力。其汇总编纂约于1140年由意大利博洛尼亚僧侣格拉奇(Gratianus, 约1090—约1158)著手进行,其成果后被称为《格拉奇教令》。

1582年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将《格拉奇教令》与其后的几部教令合编成一部新的教令集,仿效《国法大全》的名称,定名为《教会法大全》(Corpus Juris Canonici,亦译《寺院法大全》、《宗规大全》),一直沿用到1917年,才为《天主教会法典》所代替。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6 11:4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