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质法
通过改变判断的质的方法,从肯定判断推出否定判断,或者从否定判断推出肯定判断。 例如:鸟都是有脊椎骨的,所以,鸟都不是没有脊椎骨的。 换质法是一种直接推理,它的前提是一个直言判断。换质时要在原判断中加上两个否定词,一个加在联项前,一个加在谓项前。A、E、I、O四种判断都可以进行换质,用公式表示如下: 原判断 换质判断 SAP → SEP    公式中,P上的短线“-”表示否定,“→”表示推出。 换质法的规则:(1)改变原判断的质,将联项“是”换成“不是”,或将“不是”换成“是”。(2)以原判断谓项的矛盾概念作为换质判断的谓项。 单称肯定判断和单称否定判断也是能够换质的。如“张三是司机”,可以换质为“张三不是非司机”,“李四不是党员”可以换质为“李四是非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