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法
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之一。 指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在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时,视本国居民(公民)在非居住国(非国籍国)已缴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税额为一般的费用支出,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或应税一般财产价值时予以扣除的一种方法。实行扣除法,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在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时,只部分承认了非居住国(非国籍国)政府地域管辖权的优先行使地位,跨国纳税人在居住国(国籍国)得到免征的税额,并不等于其在非居住国(非国籍国)实际缴纳的税额。 因而这种方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而不能从根本上免除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 目前实行这种方法的国家为数不多,即便实行也仅作为配合抵免法的一种辅助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