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
西魏宇文泰大统年间(535-551)建立的兵制。 共24军,由六柱国分领,下设12大将军、24开府。兵士另立户籍,“教旗习战,无他赋役”,与民户有别。北周武帝时改诸军军士为侍官,归皇帝直接掌握。 隋朝设立12卫府。 每卫府统1军,置大将军1人,将军2人;下辖骠骑府、车骑府,分置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炀帝时改骠骑府为鹰扬府,统兵长官是鹰扬郎将。 后军户编入民户,改属州县管辖。战时出征,资装自备,在乡为农,在军为兵。唐初一度恢复骠骑、车骑府的旧称,不久又改为折冲府,为府兵的其本组织单位。府兵的调遣、指挥权属于朝廷,每年轮流宿卫京师,防守边境。从高宗时起,府兵即因分番更代多不按时,负担过重,逃避兵役。玄宗时折冲府已无兵可交,府兵制遂名存实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