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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政府管理市场的机构,亦称“市易务”。
于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推行市易时特设。设于京城汴京(今河南开封)的称都提举市易司,设于边境和重要城市的称市易司或市易务,主管官为提举或监官。市易司的职掌是估定物价;平价收购滞销货物,至货缺时卖出;借贷官钱或赊贷货物给商贩,收取一定利息;采购三司所属各司、库、务所需物资。市易司实属汉以后均输平准之变相,其对增加财政收入,打击豪商巨贾在市场上的垄断势力有一定作用。
后改名“平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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