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集中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确认和巩固统治阶级专政,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的国家根本法。 又称“母”法。称宪法为国家根本法,是因其既是国家法律的一种,又在国家法律中居主导地位。 与一般法律比,宪法有自己的特点。 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涉及国家全局的根本问题,并且只作原则性规定,而一般法律是根据宪法对某一方面或几方面作具体规定。 这决定了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般法律须以宪法为依据,也决定了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过特别程序。新中国宪法制定中,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在修改时成立修改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宪法都须经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对宪法的修改须经由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宪法是最集中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一般法律则通过某一方面去表现,宪法则全面表现出这种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