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宗教与道德教学委员会报告发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宗教与道德教学委员会报告发表 以孟买行政官普拉卡萨(Sri Prakasa)为主席的宗教与道德教学委员会,就教育机构中整个宗教与道德教学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考察在学校中进行宗教和道德教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各级教育阶段宗教与道德教育的内容及其在正规课程中的地位。1960年发表了委员会的报告。 报告指出: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早在1946年就曾讨论过宗教教育问题,并认识到宗教和道德教育对人格培养的重要意义,但认为提供这方面的教育应是家庭和社会的责任。由于家庭中过于强调宗教仪式,反而忽视了它的道德和精神价值;由于社会和政治原因使得各宗教团体彼此孤立,从而导致对各自宗教的狭隘尊崇和偏见。宗教与道德教学委员会认为,应提倡对印度所有的重要宗教进行客观的、比较性的、富有同情心的学习。报告还特别强调道德价值和精神价值的教育。道德价值首先是指个人与他人相处时的品行。在道德教育中,形成良好的礼貌习惯是一个重要部分,因为礼貌的举止可以给人适当的约束,消除言语中的粗野和行动上的鲁莽,教师应通过言传身教随时对学生进行礼貌教育。在精神价值中应包括爱国主义内容,而爱国主义不应是利己主义、沙文主义的,也不应狭隘地将责任局限于人道主义,它应当激发对祖国灼烈的热爱之情和为他人服务的热诚。一切能够帮助人们正确对待他人的东西都具有道德价值,一切能够使人们超脱自我、为他人利益作出自我牺牲的东西都具有精神价值,而不传授这些内容的教育则徒有虚名。报告依据上述观点提出如下建议: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