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勒索
【条目出处】:见第七十二回 【释文】: 清代初叶,鉴于明代阉宦弄权之弊,对太监的权力作了严格限制;但由于封建政权的腐败,太监的“窃权纳贿,交结官员,越分奏事”,并未杜绝,有时还颇为猖獗。 官吏为要巩固和扩展其在封建王朝中的地位和权力,便交通太监,太监则藉此向官吏勒索钱财。曹家亲戚就曾受其害,据《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八贝勒等奏摺,自康熙四十四年(1705)至四十七年(1708)的四年间,内务府总管灵普就向曹寅、李煦两家取去银子共八万五千七百多两。 大小太监的打秋风,使那些与内廷有瓜葛的官吏不胜负担。 书中写王熙凤弄了二百两银子打发小太监,接著周太监又张口要一千两,贾府正闹饥荒,王熙凤等为应付太监勒索而绞尽脑汁,这正是当时现实的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