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外交部致日本驻华代理公使堀内谦介函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外交部致日本驻华代理公使堀内谦介函 【事件内容】: 兹复准铁道部咨开:奉国民政府训令(1),以该项草合同于原则条例均有未合,应立予撤销,请查照转知等因到部。 查该沧石铁路局长,与华昌公司所签该路借款合同,前经主管部声明无效,兹复奉政府命令撤销,相应再行函请查照转饬该华昌公司知照可也。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