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钢
【生卒】:1895—1976 【介绍】: 原名秀峰。 新宁县人。1917年入北京工业专门学校。为反对段祺瑞政府签订卖国协定参加请愿,创办《国民》月刊,“五四”运动中策划火烧赵家楼。1921年赴德勤工俭学,加入共产党,任中共旅德学生支部书记。 1925年冬回国,历任中共北京地委宣传部长、国民革命军第八军第四师党代表、第三十六军党代表。1927年赴上海就任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时,因叛徒告密,与党失去联系,改名明钢。二次赴德国,参加党的活动,但未再入党。1934年回国,任福建省第四区专员、广西省政府顾问、湖南省经济建设委员。 1949年赋闲新宁,接受共产党的指示,策动新宁县起义成功。建国后任新宁县人民政府主任秘书、省人民政府委员、省政协委员。病卒于长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