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墨西哥村社监督机构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墨西哥村社监督机构立法 墨西哥《土地改革法》中规定,农村村社监察委员会是监督机构,其成员需经全体大会多数票赞成当选,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条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相同。委员会由3名正式和3名候补成员组成,分别担任主席、秘书和司库的职务,由社员大会任命。委员会集体行使8项权力和职责,主要是:对村社管理委员会的活动进行监督;每月检查村社管理委员会的账目,由专人向全体大会进行通报;向政府当局报告各种违法行为;要求管理委员会召开全体大会;其他各项监察工作。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