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埃及土地改革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埃及土地改革法

埃及政府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进行土地改革的法令。

1952年的土地改革法规定:有2个儿子的地主拥有土地的最高限额为300费丹(126公顷),有1个儿子者为200费丹(84公顷),超过部分由政府征购,并付给适当补偿金。征购来的土地分给占地不足5费丹(2.1公顷)的农民和无地佃户,分得土地者在40年内分期向政府偿还征购土地的补偿金并加付15%利息(平均每费丹应付240~270埃镑,相当于中等农户年收入的9倍左右)。1961年又颁布修订后的新土地改革法,将地主拥有土地的最高限额改为100费丹(42公顷);为使更多的农民具有支付土地补偿金的能力,将分得土地者向政府偿还的土地征购费及利息均减半。从1952年至1960年,全国共有20万户农民分得共20万公顷土地,1961年后,又有12万公顷土地分给农民。

埃及的土地改革使土地的大地主所有制遭到了削弱。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4: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