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彦光谕焦通事亲案
梁彦光,开皇初曾任岐州刺史。当时民风朴质,梁彦光以静镇之,“合境大化,奏课连最,为天下第一”,受到文帝奖赏。几年后,转为相州刺史,此处技巧、商贩及乐户之家杂居,而梁土彦仍用岐州法治相州,结果不能理顺,又遭文帝责谴,被免官。一年后,复职,仍要求回相州,“豪猾者闻彦光自请而来,莫不嗤笑”,但梁彦光这次“发摘奸隐,有若神明,狡猾之徒莫不潜窜”,合境大治。于是梁彦光又招致名儒,在各乡设立学校,有时亲自主持策试,褒勤黜怠,使当地风俗为之一变。有个叫焦通的滏阳人,性好酗酒,“事亲礼阙”,被其堂弟讼之官府,梁彦光并没有马上治他罪,而是将他带到州学堂,让他参观孔子庙。当时庙中有古代孝子图,看到韩伯瑜因“母杖不痛,哀母力弱,对母悲泣之像”,焦通受到感悟,“既悲且愧”,感到无地自容。梁彦光借机训谕,并送他回家。其后,焦通“改过励行,卒为善士”。中国古代一直奉行德教、礼治与刑罚并行的原则,梁彦光能正确运用这一原则,“以德化人”,用教化改变民风,同时对“狡猾之徒”进行严厉打击,达到了“吏民感悦,略无诤讼”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