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立法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立法权 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地方行政规章的权力。从行政立法实践看,由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事项主要有:有关地方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行政管理问题;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事项;确定相应地区范围内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规则或有关管理的标准;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加以试行的事项等。由于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规章权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权的权限划分在法律上不明确,加之实践中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规定的事项有许多交叉之处,使地方政府行政立法权的范围和界限处于不很明确的状态。为适应现代行政管理对规范调整的特别的需要,目前在实践中,由地方政府制定大的多数的行政法规规范中,地方政府规章的数量远比地方性法规为多。关于地方政府行政立法权的范围,除了根据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外,同时要参考下述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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